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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1-03-29 作者: 浏览次数: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力确保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把研究生招生入口关。

(二)科学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客观综合评价。

(三)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精心开展咨询指导。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思想共识,强化监督检查。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传媒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马俊

成员:韦长发、张万茂、王业明 

纪检:徐颖

秘书江娟、谢晋、金余龙、李萍

(二)成立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复试专家小组,共8人。

三、复试方式

综合研判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学校安排,2021年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具体操作要求、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另见操作须知)。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时间为2021年4月2号。

四、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

复试总成绩(F)满分100分,由综合素质考查成绩(a)、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成绩(b)和外语听说能力考查成绩(c)构成。F=a*40%+b*50%+c*10%。

考试总成绩(Z),由百分制初试总成绩(C)和百分制复试总成绩(F)加权计算。Z=C*60%+F*40%。其中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外国语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政策加分)/5。根据考试总成绩(Z)排名,考试总成绩(Z)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C)、统考单科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

(一)综合素质考查(综合面试)

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如下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根据格式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书面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待入学后将组织核验原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考官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40%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专业课考试)

复试科目:新闻写作,重点考查考生新闻传播理论基础及实践能力。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设计考查试题。考生随机抽题作答,考官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50%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外语听说能力考查

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增加外语(非外语专业)听说能力测试的通知》(教学〔2001〕9号)要求制定考查形式,采取讨论有关话题和对话。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10%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思想品德考查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参照考生提交的《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通过与考生交流给出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新闻学概论传播学概论等两门课程(每门课程总分100分),采用网络在线考核的方式,考核时长30 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名单确定评判标准

(一)第一志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参照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降50分,单科降20分。

)调剂考生:传媒学院2021年不接受调剂申请

)一志愿考生及士兵专项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院网页或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专栏。

)考生须在接收到“复试通知”3个小时内,登录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同放弃复试资格。考生须密切关注学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复试材料,并参加复试。

)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研究生院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于3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在研究生院网站(grad.aqnu.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

六、突发事件预案

(一)按要求提前做好模拟演练。

(二)备用考场为龙山校区传媒学院大会议室

(三)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备研究生院。

七、违规处理

(一)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学院纪检委员全程参与复试工作。

(三)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话:0556-5305057,邮箱:356133656@qq.com

八、其他

本细则由传媒学院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传媒学院

2021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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