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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校政字[2024]34号)文件,传媒学院团组织根据证明材料审核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现将结果《关于2023-2024学年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申报》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团组织反映,地点:k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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