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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校政字〔2022〕27号)的精神,传媒学院团委根据证明材料审核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现将结果《安庆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申报表》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团委反映,地点:K409,电话:530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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